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遴选通知》(留金发〔2018〕3110 号)要求,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优秀人员赴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将面向全球选拔27个实习生,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地点包括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及地区办事处。选派办法和实习岗位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article/1286)查阅,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指南(http://www.csc.edu.cn/article/1288)。
二、资助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
3.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 精通英语,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如计算机水平、专业背景等,详见各岗位需求(附件1)。
5. 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学生,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离校人员。
四、选拔推荐及录取
1. 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请提交《校内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审核,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 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纸质材料交至国际处1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 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31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5. 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前期评审,确定候选人推荐资格,并向国际民航组织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的考核和选拔,最终录取结果由国际民航组织确定。
五、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 吴老师/徐老师 010-66093594/3960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处: 王老师 8709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