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即户籍,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高校学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
户口是个人身份的一种证明,它与许多人生大事挂钩,没有户籍证明的人在生活中会遇到诸多困难,如无法购车、购房、登记结婚等。档案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被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这两者对毕业生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料,需要慎重对待。其中户口为个人物品,离校时需要从辅导员老师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迁移至学校的同学不需要)自行落户;档案在离校后由学院辅导员老师寄出,个人仅可查询档案寄送情况及存放地。
根据毕业后不同的毕业去向,户口、档案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未就业的毕业生:
户口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原籍)。
档案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常为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具体请询问本地相关机构)。
2、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户口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原籍)。
档案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常为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具体请询问本地相关机构)。
3、考研的毕业生:
户口根据新学校要求和个人意愿,迁至新学校或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原籍)。
档案迁至新考取的学校,不接收档案的学校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常为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具体请询问本地相关机构)。
4、学分未修够,结业离校的毕业生:
(1)找到工作,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
户口、档案与正常毕业找到工作的同学一致。
(2)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
户口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原籍)。
档案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常为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具体请询问本地相关机构)。
5、签约就业的毕业生:
单位接收或托管的毕业生,户口、档案按照单位要求的方式迁转。(具体请询问用人单位HR)
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户口、档案比照未就业同学的情况迁转。
单位不接收户口但接收档案的毕业生,档案迁转至单位,户口迁回家庭户口/个人户口所在地(原籍)。
需要在上海、北京等待落户分数/指标,或者单位暂时无法给出明确接收方案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先比照未就业的情况迁转,等分数/指标下来,或单位确定接收方案后再修改即可。
若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028-87092225。